各二级单位:
根据学校《档案管理办法》(校行发[2002]9号)等有关文件精神,现就2018年度档案移交工作通知如下:
1、归档制度
继续贯彻实施教育部《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》规定的“档案材料形成单位、课题组立卷的归档制度”,由各二级单位立卷归档。
2、归档内容
各二级单位2018年度形成的工作文件、材料等(注:请参考本单位2018年年终工作总结进行立卷归档)。
各二级单位2018年在学校OA系统已办结的具有凭证查考价值的公文需打印成纸质材料,经档案主管领导签名并加印单位公章后移交(注:公文电子版暂不移交,具体移交要求另通知)。
各二级单位2018年以前遗留的文件、材料也一并完整移交。
3、归档要求
请根据学校有关档案业务规范进行立卷整理,并将目录录入档案馆档案管理系统,立卷归档细则详见档案馆网站“业务规范”、“远程归档”栏目(注:OA系统形成的公文暂不要求进入档案管理系统录入档案条目)。
4、截止日期
请于2019年5月30日以前向我馆技术部移交档案。如需要上门指导,请提前预约。联系电话:88872173(曾老师)
5、归档督查
对归档不及时、不完整的单位,将发放《催档函》,报学校限期整改。
档案馆
2019年5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