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信息资源库作用,使学校档案工作更好地服务学校的教学科研、行政管理,本着“严格管理、安全保密、规范程序、方便利用”的原则,特制定本档案资料查(借)阅制度:
一、为规范档案资料管理,防止档案资料泄密,学校各处、部室、学院因工作需要到学校档案馆查阅档案资料,必须先到学校档案馆网站下载并如实填写《校内单位查(借)阅档案呈报表》,由查(借)阅单位负责本单位档案工作的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并署名,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到学校档案馆查(借)阅档案。
二、各二级单位工作人员或委托代理人持已盖章签字的《校内单位查(借)阅档案呈报表》到档案馆管理利用部填写《档案查阅申请登记表》。
三、管理利用部工作人员根据档案查阅申请登记表到库房提取相应卷宗,并复印相应的查阅内容,如果档案卷宗需要借出的,还需填写《档案借出登记表》。
档案馆
二〇一七年十月